甘肃青海两省政府部门8人被处分
2015-07-07 10:13: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报记者郄建荣
事隔4个月,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调查及处理结果公布。环保部今天透露,这是一起因企业违规开闸泄水排沙导致的环境污染责任事件。
据环保部今天通报,事件的肇事企业民和湟水河金星水电公司被罚款10万元;企业法定代表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处行政拘留10日;8名官员被处分,兰州市红古区水务局副局长被撤职。至此,这起跨省水污染事件处理结果全部公开。
今年3月4日,兰州市民发现家中自来水出现异味,经网络及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后导致部分市民恐慌,到商场、超市抢购瓶装水。环保部表示,3月4日,甘肃省环保厅向其报告了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翌日,环保部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协调、指导事故处理。3月5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自来水厂取水和出水的异味明显减轻,取水口水质109项指标监测结果均达标。3月7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向新闻媒体发布通报,宣布自来水异味已逐步消除。
环保部称,调查证实,兰州市自来水异味事件,肇事企业系青海省民和县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料显示,位于青海省民和县的金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是2006年通过招商引资来的企业,该企业在当地建设的水电工程系重点项目。
环保部透露,经兰州市环保部门评估,事件产生应急处置费用94.922万元,未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未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影响。环保部将此次事件定性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环保部调查发现,导致这起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金星水电公司开闸泄水排沙,部分底泥及沉积物随排水流入湟水河下游并进入黄河。间接原因包括,金星水电公司选址和设计存在缺陷,不利于发电和正常排沙;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有关部门通报和报告不及时;青海省民和县水利、环保部门日常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甘肃、青海两地缺乏有效的跨界建设项目联合监管措施;湟水河流域水质在枯水期超过功能区划标准。
据介绍,在这起事件中,除了肇事企业被处罚外,甘肃、青海两省政府机构均有责任人被处分。环保部说,因日常履职不到位,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政府、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青海省民和县水利局、环保局等8人分别被处以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兰州市红古区水务局副局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兰州市有关部门针对此次事件中相关责任人员涉及的其他违法违纪问题正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环保部要求,甘肃、青海两省尽快妥善解决金星水电公司泥沙堵塞水库遗留问题,严格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据悉,按照要求,兰州、海东两市目前已签署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
本报北京7月6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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