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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大国】15种“我妈是我妈”奇葩证明,你经历过吗?

2015-07-03 20:25:07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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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大国按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证明多”“证明繁”问题,研究制订系列简政放权措施,力图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问题,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便利,本来可以让数据跑路的事情,为何要让群众劳苦奔波?“奇葩证明”何以泛滥?何时能休?

文 |程远州、田豆豆、付文

不必要、没法办、必要而又不好办

“人在证途”的无奈

从目前被曝光的“奇葩证明”来看,要求证明亲属关系的占近一半,其中包括证明夫妻、父子、兄弟、爷孙等各种关系。此外,还有大量涉及个人状态的证明,包括证明死亡、健在、未婚、无犯罪记录等个人信息。

“所谓‘奇葩证明’,包括不必要的证明、没法办的证明、必要而又不好办的证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双敏看来,“奇葩证明”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三类:一是身份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二是行为证明,比如有无婚姻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三是审批事项证明,比如两种证明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

“一次次证明户口簿是真实的,非常荒唐”

荒唐的实质是推责

无论是办事群众,还是开具证明的单位,都对不必要而又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感到厌烦。不少案例中,当事各方无一获利,本是为了科学管理的“证明系统”,却成了类似零和博弈的冗余行政。

裹挟其中,被戏称为“全能”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感触尤深。

“居民来办事,我们从来不说‘这个我们做不了’,可是有时候面对其他单位要居民来居委会开的一些证明,我们还真做不了。”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张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桂萍说,只要居委会能够调查清楚的,都会给居民开具证明,但有一些证明,居委会确实无能为力。比如,开商铺要开“不扰民证明”、保险理赔要开“在家中受伤证明”,甚至还有要居委会开“无犯罪证明”等。

而公安户政部门也向来是各类证明的“高产地”。

为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2012年湖北省公安厅专门出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对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八条写得清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从事需要证明身份的有关活动时,应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证明。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没有办法拒绝。涉及到财产继承、出生公证的,相关部门不看户口簿,只看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我们等于是一次次地证明发出去的户口簿是真实的,非常荒唐。”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户籍室的“敲章员”段维维说。像这样的户籍证明,她每年要开具2000多份。

公安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认真清理本地有关户籍证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证明的种类,对于能够凭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户籍证件。

“证明我还活着,要盖几个公章”

“多此一举”的背后考量

让基层受累、群众麻烦的各种五花八门证明,到底有无存在必要?相关职能部门也有不同观点。

比如社保年审,是群众抱怨的“奇葩证明”高发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局副局长刘建军认为,所谓的“健在证明”在当下很有必要。因为不少地区常发生冒领社保金,甚至在亲人去世后,家人隐瞒情况,继续领取社保金的事件。2014年,湖北省本级53万参保人员中,有288人年审没通过,其中40多人没有参与认证,很可能该参保人已死亡。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副处长钟宁却认为,很多证明其实是无用的,最典型的就是婚姻证明。2014年,湖北全省开具了50余万份婚姻证明,而当年登记结婚的人数是61万对。群众买房买车贷款、户口迁移、出国、申请低保、办理人才住房津贴、入职等十几种常见事务,都需要婚姻证明,这让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不堪重负。

原标题:【学习大国】15种“我妈是我妈”奇葩证明,你经历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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