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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聚深圳探讨自贸区背景下的跨境商事调解机制

2015-07-01 10:25:4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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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加强深港法律服务业合作,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我市国际化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前海作为粤港澳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在此背景下,近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举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商事调解论坛“跨境商事调解与自贸区法制环境”研讨会在深圳召开。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来自内地、香港、澳门的14个会员单位负责人、相关法律专家、企业负责人会聚一堂,共同探讨自贸区背景下的跨境商事调解机制。三地专家认为,目前调解已经成为世界流行的解决跨境商事纠纷方式。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可充分发挥“调解+仲裁”的平台优势,解决跨境纠纷,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国家鼓励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在发言时表示,目前我国进入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期,面临的矛盾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要求我们运用好国家发展所面临的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解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国家、社会在深刻的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值此之际,大力发展调解、仲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十分必要。

蒋惠岭介绍说,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越来越重要。四中全会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第一次纳入最高层级的国家文件。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启动了诉讼调解对接,认可调解协议的合同效力,建立诉调中心,确定纠纷类型和机制分层,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鼓励各地法院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将调解司法确认纳入民事诉讼法规定。目前,国家正加大立法速度,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普遍实施的法律规范。

蒋惠岭认为,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其他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前途,在于遵循纠纷解决机制自身的客观规律。深圳国际仲裁院在这个方面做了示范,其发起成立的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平台,进行了大胆的探索。联盟平台必将带来粤港澳地区纠纷解决事业共同的发展和繁荣,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粤港澳互相交流借鉴调解经验

香港律政司司长的调解督导委员会成员及其公众教育及宣传小组委员会主席陈炳焕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贯重视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现在,调解在香港较前更受欢迎。香港律政司将研究多项措施,与其他的司法管辖区合作,确保调解在香港持续健康发展。

香港仲裁司学会前会长萧詠仪介绍说,香港通过司法制度改革,鼓励当事人尽早达成和解。这种方法非常有效,因为在香港诉讼费非常昂贵,标的一百万元的案件就要请律师及大律师。一个一百万的争议,诉讼费可能就要花几百万。香港规定,应该调解的案件,如果不尝试调解,可能赢了官司却拿不回诉讼费,形成打赢官司反输钱的局面。香港高等法院2014年统计资料显示,其受理的411宗案件,65%通过调解解决。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公法草拟处处长林伟伦介绍了澳门的调解制度。他说,澳门的调解分为司法调解和非司法调解,司法调解是法院或检察院做的调解,非司法调解是仲裁机构进行的调解。司法调解可以分为诉讼前调解和诉讼内调解。诉讼前司法调解是当事人在提出诉讼以前必须进行的前置程序。诉讼内司法调解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后进行的调解,一般由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主持。澳门鼓励当事人,在进入诉讼前先行调解,以减轻法院压力。

为“一带一路”输出经验

蒋惠岭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在最近的会议上强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应当成为我国发展新的增长点,应当成为我们向国际贡献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国经验”。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长沈四宝教授表示,前海是自贸区,是最具有活力的地方,发展的内在动力最强,对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非常有利。在前海开展跨境调解和仲裁,要把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两大法系的智慧融合起来,不断进行制度创新、规则创新。他认为,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战略,是全球性的布局,意义重大。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应认真总结跨境商事调解和仲裁的成功经验,将其推广到东南亚、推广到“金砖五国”,推广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世界调解制度、仲裁制度、多元化解决争议的制度的发展提供经验。这是中国作为第一经济大国应做的贡献。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杜春表示,目前世界上共识,诉讼不一定是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于是,专家学者提出了“替代性”解决机制。我国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要在世界范围内创造出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机制。将诉讼作为替代,把现行的带有自治、自助性质的纠纷解决机制,作为解决纠纷的主流机制。

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主席、香港大律师苏国良表示,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虽然设在前海,但其服务范围是没有地域性的。他透露,今年底,联盟将在前海开办调解员训练班,依据香港、澳门、内地共同的模式,对调解员进行培训。联盟希望加强与法院及其他机构的合作,建立长期有效的调解机制。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主任、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副主席刘向荣认为,联盟14家会员来自不同的法系。因此,联盟调解可以打通不同法系,采用不同法系的依据进行调解。

原标题:专家聚深圳探讨自贸区背景下的跨境商事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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