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5-06-30 10:05:41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6月30日电 今天8:30,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庞景玉担任此案审判长。公诉机关指控郭有明四起犯罪事实,共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380余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郭有明的刑事责任。
法庭对起诉书指控郭有明收受宜昌富连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余鸿之、董事马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23.6211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法庭对起诉书指控郭有明收受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伟共计折合人民币1025.812万元的事实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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