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很多人“知道了谁敢休?”
2015-06-22 18:08:22 来源:东北网
端午又引来了小长假,但对于很多在外地工作的儿女,要趁着这个小长假回家跟父母团聚,未免显得太赶太过于仓促。但事实上,对于父母在外地的职工,国务院曾出台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可达45天。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这个1981年出台的规定“名存实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
据360好搜百科,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团聚的假期。它是职工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其中规定: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
但对于这样的假期,大部分人表示宁愿"望假兴叹"也"不敢请、不愿请"。有调查者接受调查时称:“有探亲假又怎么样,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走那么长时间工作咋办,领导能乐意,而且现在工资、奖金、升职都和绩效考核挂钩,拉了后腿自己也不乐意啊。”因此,“探亲假”遭遇尴尬“忙得没时间看妈”已成为一种现实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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