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休假车祸身亡 该不该处分指导员?
2015-06-19 09:35: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战士休假遭遇车祸 该不该处分指导员?
——南京军区某装甲团撤销一个行政警告处分命令的经历
6月上旬,南京军区某装甲团榴炮三连指导员孔令伟的档案袋“变轻了”,一张放在里面近两年的行政警告处分命令终于被取出并撤销。
处分为啥被撤销?该团组织股提供的党委会会议纪要显示,这是团党委“一班人”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记者进一步采访获悉:前年,三连1名战士在家休假期间遭遇意外车祸身亡,孔指导员因此被问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对于这一处分,孔令伟当时也是满心委屈,“每名在外休假、学习、出差的战士,自己都坚持做到走前有交代、期间有提醒、返队前听报告,这名战士也不例外。可就在自己刚刚打过电话提醒其休假在家要注意交通安全时,却不幸传来噩耗。”
话虽如此,可毕竟是连队出了安全事故,各种批评指责随之而来。团里也因此被上级“盯上”,当作安全管理工作的典型事例,责令进行反思整改,三连自然首当其冲。重重压力之下,团领导只好按照当时处理此类问题的惯例,给了孔令伟一个行政警告处分。
“在外人员教育联系登记本和手机通话记录均显示,孔令伟已经尽到管教职责,这个处分不该给……”在法治军营建设中,该团领导一直牵挂此事,经过反复调查证实,他们决定对照纪律条令第6章第172条“上级首长对下级实施的错误奖惩,一经发现和查实,应当予以纠正和撤销”的规定,还孔令伟一个公道。
消息传出,官兵反应莫衷一是。赞成者认为,勇于纠错是法治进步的表现,体现了党委依法治军的决心;反对者担心,奖惩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否定自己好比“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损党委形象;还有人则认为,事情都已经过去两年了,没必要再翻旧账……
“如果不主动纠错、继续掩过,就会丧失公平正义,有违依法治军的初衷。”党委会上,“一班人”形成共识:“我们抓工作坚持事按制度办、人按职责干,但一旦证实事情办错了,就应当及时纠正过来。依法纠错能够向官兵传递更多信任的力量。”
对于处分的撤销,孔令伟心中感慨颇多:一是,心中的“石头”总算落了地,纠结两年的心锁打开了;二是,感谢组织秉持公道,法治信仰算是在自己心里扎了根;三是,要更加努力工作,回报组织关心。
责任应当有边界
■陈 利
战士回家休假期间发生车祸,本来纯属意外,而不顾事实处分连队指导员,着实不妥。这种貌似从严、动辄“上追三级”的现象,过去在不少单位都存在。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在于责任的界定不清。
如何对待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是各级历来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责任界定不清,不分青红皂白乱打板子,势必会影响部队的兵心士气。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强化官兵的法治思维、法治信仰,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权力进清单、责任定边界,坚决摒弃各种有悖法规的“条条框框”。
出了问题该不该问责,该向谁问责,一切都要依据“权力清单”所划定的“责任边界”,凡是属于“失职”“渎职”“失察”等行为,自当严肃查处,不能姑息;而类似不可预判、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当然也不能乱问责。南京军区某装甲团勇于纠正过去的错误决定,主动为这位指导员撤销处分的做法,展现的是一种难能可贵的法治精神,应该给点个“赞”!
■本报记者 陈 利 特约记者 李 勇 通讯员 叶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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