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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川检察院"三结合"力推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5-06-11 18:04:55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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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延安6月11日讯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陕西洛川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用三结合的工作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能力素质,司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

一是将案中的动态监督与案后的静态评查相结合。该院建立案件办理内部协作机制,由案管办牵头,动态追踪各业务部门的办案信息,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状态,同步提醒、纠正、防范执法风险。坚持开展案后质量评查,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检察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进行再次检视,查漏补缺、总结反思,确保监督执法办案的案前、案中、案后的全程化覆盖。

二是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该院一方面积极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形成了以常态化督察为主,动态督察为辅的方式,对办案纪律、工作作风等进行常态化督察,对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车辆使用、值班纪律等进行动态监督。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外部监督的渠道和形式,坚持“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机关。同时探索建立带案下访制度,将涉检信访案件、职务犯罪回访有机结合,在下访中听取意见,让群众了解办案过程以及案件事实认定的法律依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将制度化建设与提升能力素质相结合。近年来,洛川县检察院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理念。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项要求抓起,明确办案程序、细化操作规范,厘定权力边界、确保司法公正。同时,坚持用《检察官行为规范》,从细节入手,切实规范检察人员言行举止。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该院干警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业绩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郝志宏)

原标题:陕西洛川检察院"三结合"力推司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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